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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元未果后大哭

无利不起早,有一部分人把德行善放在屁股下坐着,张口闭口都是利益,讲得振振有词。

四川成都

8月28日,街头一位丸子头、白色上衣的女性在街头痛斥“我没有捡到,你哪里去找”,这样的视频开头令人苦笑不已。

网络热传的视频经过是一名女孩手机遗失,被大妈捡到了,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联系到大妈,还是可以还,但是得拿钱来换。

张口要六百,大妈振振有词,你说的600我才送过来,打了好多电话,知情人士称女孩还是一位学生,见面拿到手机后表示可以给一百块。

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元未果后大哭

为了600才来的大妈自然是千百个不愿意,失主无奈下报警处理,民警到场质问大妈,人家凭啥子要给你六百,大妈仍然不依不饶的说“我捡到的,我捡到的”。

结局是大妈在民警介入后一分钱没拿到,气的在警车边上哭哭啼啼。

此事涉及到两个问题

  • 女大学生的诚信;
  • 大妈应该趁机敲诈吗?

大妈的委屈

因为自己的贪心和操作不当,竹篮打水一场空,此事发出后引起极大争议,很多人在讨论诚信的问题,女生和大妈沟通600元,确认后大妈才送过来,估摸着这一路都已经想好600元怎么花了,结果到场后女孩不愿意给,只给100元称赏给你了。

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元未果后大哭

从诚信的角度来讲,女生确实做法欠妥,可是不承诺大妈指定不会送,手机可能就再也找不回了,这种诓骗式口头承诺,是否能适用于寻回失物,其中涉及到民理民俗,道德,用法律无法判定对错。

应该趁机敲诈吗?

捡到手机能不能索要好处,在我们的民风里是很自然的事,早先爱人手机丢过,放在广场凳子上,准备带孩子回家时,走到广场口意识到手机忘记拿了,回身去找就被一个孩子捡到了,他家长要买雪糕,我们很爽快的答应了,见者有份买了十几个。

严格来讲,这种行为是犯法的,公共区域本就不存在素人捡的说法,别人遗失的物品都应该归纳管理处人员和所有人支配。

公共区域的东西太多了,随便拿一个就说是捡的,这违背了社会秩序,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,大妈用600元给女生换手机,本身就是错误的,也是敲诈行为。

这次是手机很多人认可捡这个概念,那有没有想过车主把劳斯莱斯停在停车场,钥匙也放在车里,停车场保安拿着钥匙把车换个地方,后面告诉车主给10万,不然就不还,这是什么行为,因为数额大了,所有人都很明确的知道是敲诈,但在手机上因为价值小就理不清了。

在这件事上站在大妈一边讲的是道德,支持女生的讲的是法律,她能不能找回手机是自己问题,但该不该要钱时法律问题。

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元未果后大哭

讨论正激烈的时候,一位网友丢来一个问题,法律和人情道德,你选哪个?

我毫不犹豫的回,选择法律,社会的有序运转,根本还是法律的功劳,人情太多只会让情况越来越糟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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